斷斷續(xù)續(xù)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,聽完了羅永浩和Tim的那期專訪。內容大概3個小時,真長。
聽的過程中,一直在想兩個點——
一個是,播客內容視頻化,幾乎可以確定成為未來大IP的核心創(chuàng)作趨勢;
另一個是,Tim對平臺內容創(chuàng)作的洞察。他提到,很多創(chuàng)作者為了爭奪注意力,會用HDR模式拍攝,這樣會讓視頻更亮更清楚,也會悄悄調高視頻音量,諸如此類的細節(jié)他都能覺察。
果然專業(yè)的人就是可以在尋常流程中再拆解出無數(shù)個細節(jié)。有這股“鉆”和“摳”的勁頭,影視颶風能把內容商業(yè)化做到行業(yè)標桿,我一點也不意外。
另外Tim說,他們在平衡“內容傳播性”和“商業(yè)變現(xiàn)”這兩件事時,是有取舍、有分寸的。他預設公司一定是不會靠評測視頻賺錢的,否則就不得不說一些假話,“跪著賺錢”。
這也回應了我一直以來對內容商業(yè)化的一個疑惑,
當內容創(chuàng)作與商業(yè)訴求發(fā)生沖突時,內容創(chuàng)作者該如何取舍?
其實,答案取決于你是誰、你為誰創(chuàng)作。
所以在做內容之初就要明白,你到底是“為了品牌賣貨而做內容”,還是想要“內容拍到極致,品牌(廣告)滾滾來”?
如果做的是自己的賬號,目的是打磨出優(yōu)質內容,以此吸引品牌積累受眾,那你做的就是“內容變現(xiàn)生意”;而如果你本來就是在公司里“為公司做內容”,那就意味著你的工作天然要為商業(yè)服務,內容不是目的,而是獲取商業(yè)回報的手段。
目前來看,起步階段的Tim是前者,而現(xiàn)在的Tim,或者說影視颶風,是兩者兼而有之。
這種情況下,如果一邊在公司里做“內容運營”還要擰巴自己做的內容“一股廣告味”,那未免有點太自欺欺人了。
剛好前陣子看到有同行寫了篇《停止用廣告思維做內容》。
文章作者認為,廣告本質是“打斷、說服”,而內容本質是“交流和吸引”,這樣的話,“用廣告思維做內容,注定是災難”。
有一定的道理,但我不完全認同,也想來聊聊自己的觀點,大家姑且當成是另一種思維視角的補充。
在我看來,廣告思維不是問題,假裝做內容才是問題。
真正的災難不是“用廣告思維做內容”,而是明明在做廣告,卻假裝在做內容。
請放棄二元時代思維。廣告和內容不是對立的兩極,而是可以互為手段、相互滲透,很多時候廣告就是內容本身。想清楚自己的出發(fā)點,是比“做什么”更重要的事。
當然,我下文敘述的這套邏輯,也僅適用于在公司為品牌“做內容”的人。至于那些想要靠內容表達自我的創(chuàng)作者,是另一套邏輯體系。
先厘清一個前提,說說我理解的廣告思維。
廣告的目的,或者說營銷的核心目的,就是要不斷地向消費者說明“我是誰,我賣什么,我想要傳遞什么”。這也是文案與純粹的文字寫作的核心區(qū)別。
簡單來說,這種思維是一種目標導向思維,也就是知道自己解決的問題是“讓誰信我”以及“讓誰買我”;也是一種資源配置思維,也即用有限的錢、有限的渠道,去制造最大化的觸達和影響力。
這是一種外部世界視角的訓練,也是一個市場人區(qū)別于普通內容人的核心思維能力。
至于廣告的形式則有硬有軟,硬廣才會硬性打斷,軟廣的出現(xiàn)就是為了降低打斷感。衡量廣告效果的標準,也遠比“有沒有趣”更復雜:曝光數(shù)、CTR(點擊率)、轉化率、ROI(投資回報率)等等,每個數(shù)字背后都是商業(yè)邏輯。
現(xiàn)在市面上提到的廣告內容化、內容運營之類的說法,也就是為了不斷地把“廣告”本身軟化再軟化罷了。
所以,當團隊因為被廣告 KPI 搞得身心俱疲時,問題也許不是“廣告思維”。ROI低可能是因為內容與目標人群、渠道匹配不對,或者執(zhí)行水平不夠,而不是“廣告思維的錯”。
廣告思維恰恰能讓人回歸真實世界,錯不在“思維”,而在“不會用”。
作者在后文中也解釋了,內容是一種思考的出發(fā)點,要懂“為什么做這個產(chǎn)品,研發(fā)初衷,希望給喜歡品牌的人帶去什么”。
這些我贊同。不過我也想說,耐克、蘋果那些讓人愿意轉發(fā)的廣告,都已經(jīng)是內容了,品牌有策略的、體系化的內容表達,本質上也是一種隱性的、想要博得好感的市場營銷手段。
亞當·斯密曾說過“商業(yè)是最大的慈善”,但品牌的出現(xiàn)一定不是出于慈善目的。因為這種對內容的“好感”,一定會移情給品牌,最終促成成交。
反過來,很多自詡“內容”的品牌表達,刷完也就忘了名字——本質上也是一條失敗的廣告。
廣告與內容的區(qū)別不是非黑即白,是度、是場景、是有沒有把話說到點子上。
那究竟什么是內容?
借用贊意×將意×刀法的一個定義,“內容即戰(zhàn)略”,它更多的時候是一種鏈條,品牌即內容、產(chǎn)品即內容、銷售即內容、用戶即內容、組織即內容。萬事萬物皆可內容。
而在實際的內容創(chuàng)作中,往往又會遇到以下問題:
1、內容割裂:戰(zhàn)略性內容與帶貨內容脫節(jié)。不同部門負責不同渠道,從百萬TVC到電商詳情頁、短視頻、社群推送,內容往往風格不一致,消費者認知容易混亂。
2、內容孤島:渠道與平臺各自為陣。去中心化時代,每個平臺(如小紅書、B站、抖音、知乎)規(guī)則不同,統(tǒng)一的品牌口號難以被KOL有效演繹。
3、內容錯配:營銷效果未落到業(yè)務。創(chuàng)意再多,如果沒有在產(chǎn)品和服務端落地,或時效跟不上,也無法真正推動增長。
4、內容斷層:團隊能力與時代需求不匹配。組織架構和技能組合必須調整,才能支撐精細化運營和增長目標。
內容思維的邏輯起點是“我要說什么”;而廣告思維的邏輯起點是“別人愿意聽什么”。
兩者都帶有利益交換的目的,只是維度不同。個人IP是為了換取注意力,品牌內容是為了商業(yè)回報。
問題在于,許多內容人太愛表達,太沉迷創(chuàng)作本身。寫嗨了、拍爽了,就忘了受眾是誰、產(chǎn)品是啥。最后搞出來的東西,好看是好看,但對品牌來說,沒。有。用。這就是典型的內容思維過度,只有表達,沒有目標。
但反過來,廣告思維解決不了內容協(xié)同創(chuàng)作的復雜系統(tǒng)性矛盾,它不是萬能藥。
很多人會覺得,內容但凡帶上一點“商業(yè)目的”就是動機不純。
但說實話,我覺得廣告思維就是一種高階的價值溝通能力,它關注的不是單純的銷售,而是認知和信任的建立,是“為什么值得買”,這一點都不丟人。
廣告是一種商業(yè)表達,而廣告思維,就是在創(chuàng)作的每個環(huán)節(jié)里,都自覺考慮內容的商業(yè)屬性與實際價值。
如果要用“廣告思維”爆改內容,那內容會更聰明、更精準、更有效率。
就像這樣:
/有明確的品牌錨點
所有內容都有“鉤子感”,觀眾笑完、哭完之后,腦子里能對品牌留下清晰的印象。
拿作者提到的“正好時刻”案例來說,龐博最初是在寫肯德基,但麥當勞一句“也歡迎麥當勞”巧妙地把熱度引向自己。后來龐博又到麥當勞拍vlog完成動作落點,把“正好時刻”與麥當勞品牌緊密綁定,實現(xiàn)了品牌記憶的加固。
到這里,誰還記得龐博是在肯德基寫的這段?都只牢牢記住麥麥了。
再比如宜家的廣告:生活里的任何場景+宜家產(chǎn)品,都可以讓家擁有不一樣的意義。
/放大了差異化
內容必須服務于差異化,否則就是幫行業(yè)做公益科普。廣告思維會逼我們自我回答:我和別人比,憑什么?
例如,可以是差異化的場景,圍擋的“新店開業(yè)”不一定要開在線下,也可以開在線上。
也可以是差異化的賣點,“我們的真漢堡是真新鮮,才腐爛得更快”。
/指向具體的行動
好的內容最后一定要指向行動,不管是購買、下載、關注還是二次分享。沒有閉環(huán),都是自嗨。
拿燕之屋的廣告舉例。在機場這種人流量大、信息分散的場合,看到這樣抽象又有趣的廣告,自然會讓人想去了解到底是什么品牌在整活。更關鍵的是,它的廣告語恰到好處地觸碰了“送禮給誰”的痛點,讓受眾瞬間有了代入感。
“在世界讀書日,你不僅可以不看書,甚至還可以把書退給京東?!?/span>
當然,我完全明白,“廣告”和“營銷”這兩個詞在當下的語境里幾乎成了原罪,大家都厭倦“被營銷”,甚至談“廣告”色變。但正因為如此,我們這些仍在行業(yè)里的人,更需要重新理解廣告思維的真正價值。
廣告思維不是原罪,它更像是一種自覺,它的存在,恰恰能讓溝通有了明確的意義。
它讓我們每一次表達都帶著結果意識,讓內容在“看到”與“記住”之間形成化學反應。這是一種可復用、可迭代的思考方式,而好的廣告,延長的不只是傳播壽命,更是一種品牌與人的關系半衰期。
能讓受眾看到你、記住你,也能讓品牌與人建立情感連接,這只是外顯的結果。
而支撐這一切的,是更底層的價值判斷:你究竟相信什么,你希望別人怎么認識你。
廣告思維也好,內容思維也罷,不過是這條溝通鏈上的工具。